永定首创人大建议办理量化评分制

闽西日报讯(熊川 吴效彤)近日,在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展示了一项创新举措——人大建议量化评分制。这一制度不仅细化了人大建议督办的标准,而且将其从传统的“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指标,扩展到了更为详尽的五个方面的量化评分,包括重视程度、办理态度、面商沟通、答复情况和办理效果。这一创新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创,使得人大建议满意度测评变得更加可感可知。

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海辉指出,今年的工作评议方案相较于往年,重点在于测评指标、测评模式、测评机制的创新优化。特别是采用了分项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明确了三个等次分数线,从而增强了评议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为了确保人大建议督办过程的客观公正,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根据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五个方面,以百分制按不同分值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结果评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测评前,永定区人大常委会会组织现场调研,由督办领导会同区政府牵头领导,组成调研组,对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场了解建议办理的真实性,并听取办理的相关情况汇报。测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满意度测评票,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这种严格程序确保了测评工作的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抓好建议办理落实工作。

为了防止有评无改的行为发生,永定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测评结果上报区委,并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对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推选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规范和改进,主要领导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若认为仍存在较大问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列为次年持续跟踪督办的重点代表建议,并视情启动视察、质询、追责等进一步监督措施。这一系列的举措,旨在确保人大建议督办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为民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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