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雪受贿1.48亿 一审被判死缓

2024年12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熊雪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熊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再次敲响了反腐斗争的警钟。

一、案件背景与审理过程

熊雪,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于重庆渝北。自1999年至2023年,他在重庆市多个重要岗位任职,包括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及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及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

2023年5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熊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雪作出逮捕决定。2024年9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熊雪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熊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熊雪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二、受贿事实及影响

经审理查明,熊雪在长达24年的时间里,利用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条件,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这些财物主要来源于他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帮助。熊雪的受贿行为不仅数额特别巨大,而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

熊雪的受贿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在工程承揽方面,他通过为特定企业或个人提供便利,使其能够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从而获取巨额利益。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也导致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配置效率低下。在用地审批方面,熊雪利用职权为某些项目或企业快速通过审批,甚至违规批准用地,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破坏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此外,熊雪的受贿行为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一名长期在政府部门担任要职的领导干部,他本应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但他却背离了初心使命,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这种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三、判决依据与量刑考量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了熊雪的受贿数额、犯罪情节、社会影响以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法院认为,熊雪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在量刑时,法院也充分考虑了熊雪的一些从轻处罚情节。熊雪在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即部分受贿行为并未实际完成。熊雪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表现出了较好的认罪悔罪态度。熊雪还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基于这些情节,法院依法对熊雪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而是缓期二年执行。

这一判决体现了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法律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但同时,对于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法律也给予了一定的宽大处理空间。这样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又体现了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

四、反腐斗争的警示意义

熊雪受贿案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反腐斗争的警钟。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它不仅侵蚀着党和政府的肌体,也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福祉。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反腐斗争的强大合力。

五、结语

熊雪受贿案是一起典型的腐败案件,它再次提醒我们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打赢这场反腐斗争贡献自己的力量!

熊雪受贿案宣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