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基准价:5.00元/平方米·月;
2.符合淇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按基准价的50%执行,即2.50元/平方米·月。
3.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给予减免租金50%优惠。即2.50元/平方米·月。
分配安置办法
房源分配
本次申请对象分配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申请意愿为2024年第四批鹤淇小区新申请保障家庭。分配房源:鹤淇小区空置房源内进行安置。
第二批:申请意愿为2024年第三批云蒙小区新申请保障家庭。分配房源:云蒙小区空置房源内进行安置。房源不能满足的,可选择有房源的小区进行安置或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
分配方式
本次分配为实物配租。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有残疾的,可以优先安排;普通保障家庭通过电脑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安置分配,具体摇号方法如下:
1.各申请家庭按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选房地点集合,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现场选取房源;
2.申请家庭按递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参加选房,每个申请家庭推荐一名家庭成员为选房资格人。首先按选房通知单上的编号先后次序摇出顺序号,然后再根据顺序号依次摇取房号。
3.资格人确认签字后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4.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公租房享受资格。
公示公告
具体分配名单、分配房源、相关事项及分配结果在淇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可取得租赁资格。
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由资格人持身份证、选房确认单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淇县城市保障房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咨询电话
0392-6955063、695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