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状撰写指南与要点

一、刑事上诉状的概念

刑事上诉状,是指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文书。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的两审终审制,保障了当事人的上诉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6条,有权进行上诉的是:当事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他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上诉一般要用书状提出,但也可以用口头方式提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天;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天,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刑事上诉状的内容和写法

刑事上诉状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这部分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 标题,标明“刑事上诉状”字样。

2. 在上诉人栏内,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3. 在被上诉人栏内,写明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4. 案由,注明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上诉人因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XX字第XX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二)请求和理由

上诉请求,主要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

在书写这部分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请求:

(1)原审裁判事实认定有错误,有出入,不清楚,或者有遗漏,以及认定的事实根本不存在等。

(2)原审裁判认定上诉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而上诉人只有一般违法行为,或者情节显著轻微。

(3)原审裁判适用法律不当,定性、定罪不准。

(4)原审裁判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等。

(三)附项

上诉状的最后,附上本诉状副本XX份,以及上诉人的签名和日期。

刑事上诉状(当事人上诉用)

上诉人:

上诉人XXX,因X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XX)字第XX号刑事 ,现因不服该 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

上诉理由:

...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XX份

上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